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时间:2023-03-15 17:32:47 2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看情况。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了。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

一、夫妻一方购房能分割吗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婚后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着其中一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买房写谁名都一样。但是,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依照的规定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评估单位应进行评估,然后分配给另一方。

三、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二)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四)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款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五)闪婚闪离型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产权直接判决(六)父母出资买房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一般来说,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视为借贷关系,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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