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首付买房之后离婚归属问题,若是该房产在登记时只登记在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则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若是父母只是付了首付,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则其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因此想要将该房产认定为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了房屋在登记时登记在一人名下之外,父母还应该全额出资。
贷款买房离婚房子归谁怎么处理
婚后以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给银行的贷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为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具体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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