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恢复执行申请书;2、相关的执行依据,如判决书、调解书等;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结案文书;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材料;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上为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程序需要的材料,如有帮助请采纳。
想要达到以下条件:1、需要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2、相关的执行依据,如判决书、调解书等;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结案文书;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材料;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上为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程序需要的材料,如有帮助请采纳。
如 何 提 交 恢 复 执 行 申 请 书 ?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逾期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因此,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样,行政复议机关将对该规定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理。
在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程序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恢复执行申请书、相关的执行依据、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结案文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材料。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样,行政复议机关将对该规定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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