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书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
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但这一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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