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能否转让
买卖房屋支付定金签订定金合同的,定金属于债权保证金,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
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商品房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的诉求,同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录音或录像。即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情况,足以说明双方是因为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不是因为买受人主观原因反悔买房。
(2)提供证人。若是有其他人员一起参与谈判,那么可以邀请其作证。
(3)其他。比如当初谈判时找了专业律师,十可以拿出《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等。
2、去法院提交诉状。具体而言,可以去商品房开发商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被受理立案。拿到立案受理书后,起诉人按其规定,等待开庭。
4、准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人到了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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