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五证合一的用人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批文)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资料。
6、外地驻昌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备注: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新成立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30日内应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同时携带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补充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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