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流程
(一)办理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个人参保费用收缴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春节前后,但不得超过次年的3月底。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为每年的9月份至12月底办理。
(二)城乡居民参保办理:
1.城镇居民办理参保时,需带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所辖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时,需带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在村委会对农村居民参保信息进行统一收集参保资料、审核、登记后,汇总报乡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审核后由乡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在校大学生参保办理:大学生办理参保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由所在高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登记,经高校汇总后统一报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电脑信息系统予以参保确认。
(四)特殊人群参保办理: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三无”对象、孤儿等特殊人群参保时,需提供享受待遇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由各县(区)民政、残联于每年参保前,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纸质及电子名单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据此将特殊人群导入参保登记系统。
(五)新生儿参保办理:新生儿办理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或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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