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社销售面积计算和公共建筑面积分配规则》第五条,商社以夹克或单元销售,商社销售面积是购买者购买的夹克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夹克内的建筑面积)和应分配的公共建筑面积之和。商社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配的公共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内(单元)内使用面积;2、套内墙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内(单元)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根据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面积商社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有共享墙和非共享墙两种。商社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和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都是共用墙,共用墙水平投景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面积。非共享墙水平投影面积均计入内墙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共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大厅和通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和其他功能为整个建筑服务的公共住宅和管理住宅建筑面积2、套(单元)和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共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的建筑面积之和(单元),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租赁的地下室、车棚和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整栋建筑的公共建筑面积。第十条公用建筑面积分配系数计算了整个建筑面积,除了整个建筑面积以外,还有整个建筑面积的各套建筑面积的和套内的建筑面积的和分类,还有公用建筑面积的分类系数=下面的建筑面积之和,下面的建筑面积之和。分配的公共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分配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原则是什么
1、确定房屋共用部位分类、服务层级及分摊方法
共有部位建筑面积分摊计算业务操作,一般首先确定该房屋共有部位是否独有服务于该幢楼。
对于确定列入该幢楼进行分摊的共有部位,还要按其服务范围、服务层级,再分别确定由功能区、层、层间功能区等进行分级分摊,最终计算出每套(间)房屋建筑面积。
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位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目前主要依据其服务范围的所有业主协议或按建筑面积比例确定。
2、明确按幢、功能区、层等进行分摊的共有部位所有权归属
为整幢楼服务的共有部位,应为整幢楼业主所共有;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部位,应为该功能区内的全体业主所共有;层或层间功能区共有部位,应为层或层间功能区内全体业主所共有。
3、明确当前存在的共用部位分摊规则下的所有权归属
但不管以什么规则分摊,有一条是不能变的。即每一功能区、层、套(间)房屋,连同其对应的共有部位一起,都应分别满足“可以独立使用、功能完整、权属界线封闭”的总要求。这既是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需要,也是房屋能够正常使用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每一套(间)房屋从权利上、功能上具有不依赖于他人使用的完全所有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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