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口头遗嘱法院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遗嘱;
2、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的,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且具有紧急性,在司法实践中较易产生纠纷,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所以有必要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及认定进行探讨。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自书遗嘱的继承流程是什么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4、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5、自书遗嘱继承自书写完之后即生效。当然有个问题,立遗嘱人如果改变遗嘱的,以最后一次遗嘱为准,如果自书遗嘱不能鉴定真伪的,同时又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自书遗嘱不能辨别真伪并且没有公证遗嘱的,视为从来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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