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要具有效力必须出现在遗嘱人危机时刻;其次,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因为病患等导致行为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则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口头遗嘱还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才行。最后口头遗嘱必须要以口述的方式表达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符合上述条件则认定口头遗嘱有效。
什么是口头遗嘱如何订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其次,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
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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