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死亡可以发生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以及拟制的血亲。
一、继承权能不能转让
继承权不能转让。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也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密切相关,以一定的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前提,具有一定的专属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具体的特征
代位继承有具体的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
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办理问题
代位继承的处理: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2、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转继承的处理: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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