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要登记备案。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3.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一、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二)一般来说,办理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要填报下列内容: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三)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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