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解雇是否合法律师分析
律师:小霞公司的做法是非法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工人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而,小霞的绩效考核排名最后并不意味着她不称职。《劳动法》所称不称职,是指不能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此外,如果工人无法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且不称职,雇主也应将其调离或培训。如果他在调任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雇他。在小霞提到的情况下,她可以要求雇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小霞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生的事情
小霞在网站上做过业务工作。不久前,她接到了公司人事部的电话。另一方表示,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小霞将被解雇,因为她连续两年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最后。此外,公司愿意赔偿晓霞,但晓霞对此非常不满。她说:“我一直在努力工作。虽然我的成绩很差,但我绝对属于热爱岗位、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不能随便解雇我。”目前,小霞正在与公司沟通此事。她想知道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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