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劳动者按照此条规定辞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样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