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宽容期限通常设定为15个自然日。这也意味着,借款者在还款日期过后的15天之内,只需把本阶段所需归还的款项足额存入预设好的个人扣款账户中,那么银行将会自动进行相应的扣账操作。该宽容期限旨在为借款者提供充足的调整和周转空间,以防止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逾期现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贷款通则》第十二条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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