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所以试用期是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及各方面进行考核的一个期限,那在这个期限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呢?
其实不是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而为的!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将你辞退,而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你还是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举报进行维权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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