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航班延误的主要责任和权利保障进行了规定,如航班停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的,安排旅客下机。
根据规定,航空公司应当制定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方案应当明确航班延误是否补偿、补偿范围、条件和标准等,航空公司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目前,许多航空公司的规定都明确了航班取消或延误后应采取的措施,但各航空公司的规定却不尽相同。
国航:航班延误2小时以上,正餐时间国航免费为旅客提供餐食;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国航免费安排旅客在酒店休息,并提供航站楼至酒店的接送服务。延误4小时的旅客可获得里程兑换券、国航代金券(购买国航机票专用)等赔偿。
南航(暂定):延误4小时至8小时100元,延误8小时至20小时200元。
东航:推出电子航班延误保险。如果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延误4小时以上,旅客可获得600-1000元的保险赔偿。
深航:因工程维修、飞行计划、运输服务、机组人员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4-8小时的,赔偿金额不超过票面价值的30%;延误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客户所持票面价值的100%。
昆明航空:无论航班是否因故障或恶劣天气延误,旅客是否购买了保险,只要按规定购买了昆明航空的机票,延误4至8小时的,按票面金额的30%赔偿旅客,并安排食宿;延误超过8小时的,昆明航空按票面金额的100%赔偿旅客,并安排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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