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发放年终奖这一环节中,由于这属于员工应该缴纳的税务负担之一,所以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代扣代缴其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如若年终奖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之和超过(或恰好等于)税法明文规定的费用抵扣额度时,则需要运用特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具体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体从业人员当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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