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月薪和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每个纳税人使用一次。根据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在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并获得奖金当月的个人工资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扣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和年度一次性奖金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1:李某2006年年终奖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应纳税额1195元。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3、当月工资。工资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1600)5%=20(元);4、当月应纳税总额为1175-20=1195(元)。
年终奖怎么计算
年终奖通常有三种发放形式,根据不同的发放形式,可以知道一些年终奖具体怎么算。
1、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1)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2)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
2、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3、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这两者兼顾好了,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第二年的运作埋下良好的伏笔。奖金的发放方案,不应该在将近年终时才考虑,在年初制定公司计划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好年终发放奖金时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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