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盖章吗
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上盖章,劳动者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用人单位通过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章,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也可以盖个人私章,但私章必须经过备案且公示,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通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不需要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上盖章,因为劳动者已经提前通知了的,劳动合同到期解除,但最好还是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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