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标准,近年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陆续实行了“双薪制”,即发放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个人取得的这部分收入属于任职受雇的奖励性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一、工资税收标准是什么
工资税收标准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税收标准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如果我们的工资超过5000的话,一般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自己的收入越高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就会越高,税率会增加,但是超过5000的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
二、工资薪金税率表有什么
工资薪金税率表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三、退休教师有第13个月工资吗
退休教师,是不应该享有这个第十三个月工资。
平时所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其实就是指国家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它单位陆续实行的一种双薪制。也就是发放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这一种“工资”明显来说,属于是一个奖励工资。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员工,包括企业单位的员工,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是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支付13个月的工资。当然这个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鉴于这个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其实它就是一个奖金制度。
因为属于是在职的职工,在职的职工企业,包括一些事业单位给予的奖励工资。因为退休的老师已经退休,不再那单位工作,已经退休了。所以说这个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也不应该领取了。
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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