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递交了申请材料。这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他的材料,并给他发了通知,要求他在递交申请后的第五天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相关法律文件。王想知道,所以他和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即使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及其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尚未确定。王某应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给他的通知的要求,在五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文件。然后他就会知道自己的申请是否被受理了,专业的劳动争议律师认为,目前受理或者驳回的通知一般是当场发出,或者事后邮寄。实践中,为减轻工作压力,许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立案阶段都会对当事人的情况、争议范围、事实原因、时效、管辖范围等问题进行审查。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的,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申请人向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通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知申请人因逾期不能仲裁等。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的,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日期直接收到受理通知书、证明通知书或听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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