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江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认定如何规定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第八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二、九江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认定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办事主体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等满足规定要求;
企业拥有机电工程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有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
企业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
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已满1年;最近一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A级。
【不予批准的情形】
办事主体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等不满足规定要求;
企业拥有的机电工程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不具有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
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不够完善;
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存在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有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未满1年;最近一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低于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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