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销售协议中,如未对违约金额或损害赔偿金进行明确约定,则可参考如下标准来确定违约金额或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值:若涉及到逾期支付房款的情况,应根据未支付的购房总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逾期交付出售房屋的情形,则应依据逾期交付出售房屋期间内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区域、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们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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