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长延期时限并无具体规定,除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延期状况之外,一旦超过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即刻启动违约责任的计算程序。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则购房者享有法定权利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