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的登记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这几个步骤。夫妻共有房产是指夫妻两人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两个人共同所有的一栋房屋。
一、房屋怎么办理抵押手续才有效
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有效。
2、房屋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要有房屋的处分权,即享有房屋完整的所有权。
3、依照我国的法律,房屋抵押的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抵押当事人应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在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发证。
二、房子过户的时间
如果二手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双方的当事人应该递交需要的材料证件,然后再进行提交过户的申请,房管部门在受理接收到申请之后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新的房产证。公告时间是不计入到前款规定的时限。有时会有特殊原因,这事可能需要延长登记的时限,要经过房屋登记机构的负责人批准,时限才可以进行延长,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三十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六十个工作日,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房管局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两人和两人以上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相关材料(原件);
6、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平面图
7、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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