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夫妻共有如何办理
时间:2023-07-06 14:44:57 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登记夫妻共有房产的流程是:夫妻双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至房屋权利申请人。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怎么分

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夫妻离婚房产划分应该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自愿协商为前提,照顾无过错方,房产划分男女平等,并且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共同出资买房

这是一种比较平等的购房方式,离婚的时候也更容易划分,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

毫无疑问,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款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前会要求对方将自己的名字加进房产证上,但其实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只看房产证的,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4、共同按揭还贷

离婚进行房产划分时要注意,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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