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一、孙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的继承人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使是代位继承,孙子女也代替父母继承,而不是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怎样行使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三、民法典中的遗产继承人包括哪些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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