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面积合理偏差的相关标准如下所述:
1.若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则合理偏差率应在3%的范围之内;
2.对于总建筑面积介于10,000平方米至50,000平方米之间的建设项目,其合理偏差率应严格控制在2%以内;
3.当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时,其合理偏差率应保持在1%以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文5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