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新途径。土地使用权已成为生产要素,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以来,行政划拨一直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特征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一种资源配置关系,不适用民事总承包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第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长使用年限是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合同转让的最长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续期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1.住宅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50年
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践中,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边界;(2)出让金额,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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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又称使用条件
5.定金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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