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
时间:2023-06-10 09:45:04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苏某系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但从2008年2月起,苏某与丈夫陈某时常轮换打扫卫生。今年2月5日,陈某身穿环卫工作服在公路上打扫卫生时被一辆三轮车撞伤。

事故发生后,陈某认为自己多年与妻子共同打扫卫生,已与环卫处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次受伤应属工伤。2014年3月,陈某向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重庆市某环卫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被该委以应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为由不予受理。事后,陈某将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诉至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官庭后解释称,劳动关系的成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除了上述基本要求之外,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还应当结合劳动关系的内在特征和外在显征综合认定。工作证、工资表等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外在特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安排、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实质管理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在特征。

本案中,陈某与妻子苏某确实存在着轮换打扫卫生的事实,但陈某自述其未在环卫处领取过工资,日常未到环卫处报到,工作也是由其妻子安排,陈某还陈述其在永红厂还有一份正式工作。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认定。

全文5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