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更正有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一、不动产权证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有几本
不动产权证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一本。对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性质和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界定为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一)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二)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三、产权证上名字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名字不一致时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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