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的缴纳义务人是建设单位。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院查封的房子物业费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为房屋权利人期间,业主基于自身原因不在该房屋居住或不能在该房屋居住均不能成为其拒交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理由。房屋所有人因为未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导致房屋被查封,这是因为其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因为房屋所有人仍然是房屋的权利人,该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理应由其继续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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