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一直未装修的,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只要房屋已经交付给业主了,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不论是否入住都需要缴纳。
如果业主以没有入住为由拒绝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业主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如下:
1、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2、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3、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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