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原则大致有两种观点:“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或者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原则。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实现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双方的主体是具体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第二,劳动关系除了具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外,还具有从属性、财产性和人身依附性的特征。鉴于上述劳动关系的特点,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适用“谁主张、谁主张”的原则是有失偏颇的,“谁提供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
因履行劳动合同和工人辞职、自动辞职而产生的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适用“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举证责任由职工承担
因员工被解雇、退市、解雇等纠纷属于从属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同样,因雇主拖欠工资、福利、拒绝为工人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个人依恋引起的纠纷。还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雇主承担举证责任
这是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管理者,工人是被管理者,他们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此类案件的主要证据,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档案、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支付记录和其他材料,由用人单位掌握,作为一名工人,不可能有能力证明这些证据
,法院审理从属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要求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其决定行为合法;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未拖欠工资、福利等,如无法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败诉责任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