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调离,在原单位所购房改房应否退回?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已经出台的相关房改政策法规中,对职工辞职或调离时,所购房改房是否必须退回原单位并没有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房改精神来看,职工在购买房改房时,如果单位并未与职工签订工作年限等附加协议,那么职工就有权自主处置所购住房。如果单位在售房时与职工签订了有关工作年限等方面的附加协议,那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如果所签订的附加协议符合国家政策,并不违法,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双方都应当遵守和履行。如果所签的附加协议有悖于房改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一方真实意愿,那么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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