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三原县房产管理所
二、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三、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时限:
(一)初始登记:
1、提交资料:
①土地使用权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施工许可证;
④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⑤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2、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转移登记:
1、提交资料:
①房屋权属证书;
②房屋转让证明材料(方的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
③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④契税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1、提交资料:
①房屋产权证书;
②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2、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四)房屋抵押登记
1、提交资料:
①房屋抵押合同;
②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③土地使用证书或用地证明。
典权登记提交设典协议,其他收件及办事时限同房地产抵押登记。
2、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四、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各环节职能:
(一)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三)初审
1、核验证件;
2、现场勘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
4、提出初审意见。
(四)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五)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六)善证
(七)收费发证
(八)归档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95号文规定:
(一)房屋登记费
1、住房所有权登记每套80元
2、非住房所有权登记
①100㎡以下每套100元;
②100㎡一500㎡每套160元;
③500㎡一1000㎡每套200元;
④1000㎡一5000㎡每套260元;
⑤5000㎡以上每套300元。
(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收费,根据物价局、财政局、陕价费函〔2003〕30号文规定:
1、住房所有权登记每套80元
2、非住房所有权登记
①100㎡以下每套100元;
②100㎡一500㎡每套160元;
③500㎡一1000㎡每套200元;
④1000㎡一5000㎡每套260元;
⑤5000㎡以上每套300元。
(三)房屋交易手续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陕价费调发〔2003〕38号位规定:
1、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
2、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
3、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5元;
4、存量商品房每平方米10元。
六、法律责任
1、以虚报、隐瞒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登记机关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等,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登记费的三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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