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核准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面向特定群体
办理条件
从部队批准的离退休军官、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
(一)《退出现役证;(二)《部队行政介绍信;(三)《省安置办通知书;(四)《党组织介绍信;(五)随配偶安置的携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随亲属安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军队离退休档案必须由部队专人携带到市民政局安置科,部队、地方、军休干部三方会面交接。不需要表格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一年
承诺期限:一年
办事窗口
市民政局安置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832525
指引:途径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调、59路、c1路、x9路,天源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36路、x9路,方中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x3路,浩宇大厦站。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依据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民政部、总政治部政联字〔2006〕第11号)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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