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损害赔偿举证的证据有:
(一)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一定要有明确的被告。首先,受害人作为原告,被告就是侵害人;其次是被告作为侵害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何种后果,要准备这方面的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尽量留下在场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向律师或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人证言、侵害事故的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
(二)证明损害事实的证据。
一、诉讼中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方式有哪些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举证: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合法标准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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