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抚养和监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父母离婚,未取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仍有监护权。父母双方都不会因为离婚而失去监护人的资格。
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无论孩子由哪一方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都应该履行监护义务,承担监护责任。
监护人一定是孩子的父母吗?
监护人不一定是孩子的父母。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亲友、父母单位、未成年人居住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为成人精神病人的,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为: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亲友、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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