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有什么特征呢
施工合同的特征如下: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建造过程中往往受到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人为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筑物的施工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工期都较长。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虽然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只有两方,但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却有许多种,内容的约定还需与其他相关合同相协调,如设计合同、供货合同、本工程的其他施工合同等。
二、施工合同公证的程序
施工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
1.申请。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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