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施工合同的类型
施工合同的类型如下:
1.承包关系类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2.计价方式合同,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计量合同,还有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一览表合同、程阶段合同;同时还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工程合同。
三、施工合同是否适用于担保
施工合同适用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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