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指的是什么
施工合同指的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12.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可以写清楚具体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者是违约金的具体的金额的,对工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的设定,要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收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是没有固定的可以直接套用的表述的。
三、建设施工合同有效吗
建设施工合同有效,只要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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