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施工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和结算的方式和时间。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二、施工合同有什么特征
施工合同有以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三、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吗
施工合同需要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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