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是双休日是否算加班,首先双休日出差当属加班。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与之对应,双休日出差是否构成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当天是否属于根据要求提供工作,并不以是否为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为依据。而你出差期间的周
六、周日,虽是在乘坐火车上度过,确实没有直接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也处在休息状态,但它既是公司安排的出差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出差过程所必须的过程。也就是说,你的目的是为了工作,故具备加班的构成要件。
另一方面,加班工资不同于出差补助。
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工作的报酬,其性质属于额外劳动的补偿。出差补助是指劳动者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对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
此外,加班工资的支付是法定的,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而出差补助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一般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金额也参差不齐,方式亦不尽相同。如有的实行实报实销,有的则实行包干制,超出自负,节约归己。正因为如此,两者之间不得互相取代。公司自然也不能借口以已报销出差补助,而拒绝向你支付加班工资。
为避免因双休日出差而引发的加班费争议,用人单位对那些需要长期或者频繁出差的工作岗位,可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学会收集和保留双休日出差的相关证据。比如出差报销单,上面写有详细的工作时间。还可以收集通讯记录、邮件、同事证明等能够佐证自己在双休日出差的记录。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在双休日出差期间是在工作,而不是在休息,否则,依然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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