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以下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包括:
1.请求权的专属性。
这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
三、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考虑的因素有很多。
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
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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