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商业物业的反向租赁模式被普遍认为属于不合法的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立法层面来看,这种反向租赁模式损害了国家相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构成了对法律体系的违反及破坏;其次,从实践操作过程中看,这种做法遗留大量法律纠纷问题,成为商业活动中的盲点与难题;此外,商铺反向租赁策略对于开发商来说,确实提供了一种快速回笼资金的便捷通道,然而对于普通的投资者如我们而言,反向租赁模式则如同一块诱人的大蛋糕,每年都能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相较于投资住宅或者写字楼等资产类型,这种策略显然具有更高的吸引力和优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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