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公司对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存在重大瑕疵的,则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物业服务不到位存在瑕疵的,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
比如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就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物业服务不到位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后,业主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业主的房屋,是由开发商交物业费的。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