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我在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与幼儿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底合同到期。今年4月份,我和男友登记结婚,还没有举办婚礼。前几天,园方通知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违反了幼儿园《员工手册》中关于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规定。请问幼儿园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成立?
姚律师:该幼儿园《员工手册》中的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条款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无效的。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你可以要求幼儿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二倍支付赔偿金。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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