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搬迁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经济补偿的,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约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宣布上一年度该地区员工的平均月工资是雇主的三倍,则员工的月工资高于雇主的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2。如果员工不续签合同,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公司维持或改善原有工作条件,员工仍不续签合同,公司将不给予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减少原有工作条件,员工不续签合同,公司也将给予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广义的工作条件,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第44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之一下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除非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原条件或更好条件的员工续签合同,但员工不续签合同,否则在其他情况下,公司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II。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一般有三种类型,即: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定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律关系到期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适应性强。合同期限可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的不同要求确定。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那些从事高技术工作,需要连续工作的人。签订此类合同的员工通常可以在一个单位或部门长期从事生产(工作),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一成不变。如果符合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它规定了合同终止的条件,而不是约定的期限。
全文1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